文章出处:本站 │ 网站编辑:admin │ 发表时间:2021-12-17
2月11日上午,总公司207会议室,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李建涛主持召开“总公司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部署会”,总公司党总支班子成员、总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物业公司副职以上及各项目部经理参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2月11日上午西北旺镇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介绍了现阶段防控形势、一线在岗人员防控情况以及物资补给情况。

会议要求总公司要落实镇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党建引领,由党总支班子成员组成的物业服务提升工作组全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总公司统筹调配各公司人员参与到疫情防控一线,严格执行“北京疫情防控新十条”通告,在园区及六里屯、大牛坊、友谊嘉园回迁安置房小区防控点位张贴通告并进行广泛宣传。做好园区各企业返京人员、腾退区域中剩余腾退户排查登记和回迁安置房底商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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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下午,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李建涛及班子成员一行先后来到回迁安置房底商各商户,六里屯、大牛坊、友谊嘉园回迁安置房项目和永创公司腾退指挥部,为一线在岗值守人员以及回迁安置房底商各商户发放体温枪,并要求大家要严格执行“北京疫情防控新十条”通告中内容,各商户要做好进店客人体温排查及店内病毒消杀工作。





图/文 总公司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
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本市即将迎来返京人员流动高峰,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进一步严格小区(村)封闭管理,在出入口设置检查点,居住人员和车辆凭证出入,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无物业、无安保、开放式小区由属地街道(乡镇)负责落实封闭措施。社区(村)传播疫情时,视情况对住宅单元楼门、小区(村)等实行封闭式隔离。
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村),情况特殊确需进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等人员送至小区(村)指定区域,由客户自行领取,设置指定区域应避免人群集聚。
人员抵京当天应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健康情况,并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工作。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抵京前14日内,离开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管理服务,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诊排查。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严格管理,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拒绝接受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市新增并经卫生健康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由各区负责实行集中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社区(村)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企业、产权单位要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楼宇、企业等要加强体温监测,认真筛查发热人员,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小区(村)内的装修装饰等工程一律停止,水电气热等工程施工单位、旅馆等要配合社区(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村)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市场、菜店、超市、药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人员导流,强化风险管控。社区(村)要加强对老幼弱等群体的关注,做好服务保障。
居民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